2008/01/09 | 版权与著作权-----我们应该懂得一些
类别(日志) | 评论(2) | 阅读(310) | 发表于 16:19

       版权就是著作权。有下列侵权行为的,应当根据情况,承担停止侵害、消除影响、公开赔礼道歉、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:

(一)未经著作权人许可,发表其作品的;(二)未经合作作者许可,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;(三)没有参加创作,为谋取个人名利,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;(四)歪曲、篡改他人作品的;(五)未经著作权人许可,以表演、播放、展览、发行、摄制电影、电视、录像或者改编、翻译、注释、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,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;(六)使用他人作品,未按照规定支付报酬的;(七)未经表演者许可,从现场直播其表演的;(八)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。

有下列侵权行为的,应当根据情况,承担停止侵害、消除影响、公开赔礼道歉、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,并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给予没收非法所得、罚款等行政处罚:

(一)剽窃、抄袭他人作品的;(二)未经著作权人许可,以营利为目的,复制发行其作品的;(三)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;(四)未经表演者许可,对其表演制作录音录像出版的;(五)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,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;(六)未经广播电台、电视台许可,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广播、电视节目的;(七)制作、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。

      如果您想用的资料版权不自由、或是版权不明,您只需要用自己的话来描写、或者自己拍摄原物图片,便能避免任何侵犯版权问题

在学习版权知识的时候也看到一些很不错的东西,也许对我们这些做设计的会比较有用吧~

---------------以下文字转载自七彩学习笔记的blog----------------

© 通常可以代替Copyright, 但是不可以用(c)。 All Rights Reserved 在某些国家曾经是必须的,但是现在在大多数国家,都不是法律上必须有的字样。

参见下面几个正确的格式:

©1995-2004 Macromedia, Inc. All rights reserved.

©2004 Microsoft Corporation. All rights reserved.

Copyright © 2004 Adobe Systems Incorporated. All rights reserved.

©1995-2004 Eric A. and Kathryn S. Meyer. All Rights Reserved.

请注意标点符号和大小写的用法,这也是专业精神的一种体现。

现在流行some rights reserved:creativecommons.org

some rights reserved 和copyright 本身并不矛盾,但是其中的界限更多是一个道德问题,真正的保留一部分权力,是指给浏览者fair use 的权利,fair use的界定也决不是随便乱用,或者抄袭。

甚至说,除了copyright, 还有copyleft,它的定义是为了程序员开发能够共享源代码的一个方式,英文里free, 并不仅仅是免费。 而且这种的源码公开免费使用,和版权也一点都不冲突。请大家不要误解。

对于从网上下载素材,如音乐,图片等版权问题, 有朋友问这个问题,答案很简单,所有的这些都有版权问题。和这些作品的大小格式没有关系。

这也是为什么经典论坛不讨论下载的原因,包含字体,同时经典网站也希望其他的网站能尊重本站作者的版权。

版权是互相的,因为每个人都在随时的拥有着你所刚刚创造的作品的版权,哪怕你的涂鸦之作已经被丢进垃圾桶,严格意义上,那也不可以被人抄袭的。不然公司就不需要碎纸机了。

只有彼此的尊重,互相的尊重才能有真正意义上的共享,简单的拿来主义,或者因为我是经典的用户,所以别人就必须要尊重经典的版权,而我不必尊重别人的版权,是不会形成好的版权保护意识的

版权其实并不意味着付费,和商业化也没有直接的关联。很多时候,你如果真想使用版权保护的内容,只要发封邮件,询问一下许可就可以, 大多数的情形下,个人用户是很喜欢甚至欣赏这样的礼貌和尊重的。

版权问题中很多的灰色地带,我想与其总是用法律的角度来要求用户,还不如让我们都从自己的道德来判断,从尊重的角度来取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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